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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三十二则三十一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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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必欲统大地远近而合论之,则泰山未必东,太华未必西,祀事不必南郊投畀,亦无所谓有北也。

【译文】:

但是向南行走的人身上的虱子不会死亡,带着指南针向东西方向奔跑,指针的指向也不会改变。

在东墙下朝拜以躲避太阳,问东边邻居家西墙的情况,也只有太阳明亮照射而已(不会因方位不同而改变太阳的属性)。

如果一定要把天下的远近方位统一起来不加区分地谈论,那么泰山未必固定在东方,华山未必固定在西方,祭祀活动也不一定要在南郊举行,也就没有所谓的北方了。

【注释】:

1、挟针而驰:“挟”

指携带,“驰”

指奔跑,“挟针而驰”

意为带着指南针奔跑。

2、朝于东墙:“朝”

此处指朝拜(如祭祀时的礼仪动作),“朝于东墙”

意为在东墙下进行朝拜活动。

3、杲杲(gǎogǎo):形容太阳明亮、光芒充足的样子,此处指无论参照哪个方位,太阳的明亮属性不会改变。

4、统大地远近而合论之:“统”

指统一、总括,“合论之”

指放在一起谈论,整句意为将天下不同远近、不同参照的方位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

5、泰山、太华:“泰山”

即东岳泰山,“太华”

即西岳华山,古人认为它们分别位于东方、西方,是固定方位的代表。

6、祀事:指古代的祭祀活动,古代祭祀常讲究方位,如南郊祭天、北郊祭地,是传统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7、南郊投畀(bi):“投畀”

此处指举行祭祀仪式(“畀”

有“给予、交付”

之意,引申为将祭品交付神灵),“南郊投畀”

即在南郊举行祭祀活动。

【原文】:

国朝袁简斋以干支无义理,无殊一二三四之代数,诚代数也,羲卦亦代数。

数成而义理见,义理见而吉凶生。

祷子而得一三,求偶而遇二四。

能谓其非征乎?

【译文】:

本朝的袁枚(号简斋)认为天干地支没有深层义理,和一二三四这样的代数没有区别。

天干地支确实像代数,但伏羲所画的八卦也是一种“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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