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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四则二(第6页)
遁三则化:命理中的遁干化气之说,通过遁干来判断化气情况。
复阳子:命理先贤,提出相关化气理论。
原文:
今月干见戊,与癸联合,以五虎法遁之。
癸戊遁甲寅,遁三即丙辰。
丙属火,故癸戊化火。
译文:
现在月干出现戊,与癸相合,用五虎遁法来推算。
癸戊遁得甲寅,遁三位就是丙辰。
丙属火,所以癸戊化火。
注解:
五虎法遁:命理中推算化气的方法,通过遁干来确定化气的五行。
癸戊化火:癸水与戊土合化火,化气后以火为用。
原文:
既化为火,即当弃正五行之水,而专论化气五行之火矣。
译文:
既然化化为火,就应当舍弃正五行的水,而专门论述化气五行的火。
注解:
化气五行:指合化后的五行,此处化火,故以火为论。
弃正五行之水:化气后,原五行的水不再作为主要分析对象,以化气后的火为主。
原文:
惜化火于三月,不及盛夏之当道。
格局虽佳,犹嫌失令。
译文:
可惜化火在三月,不如盛夏时火势当权。
格局虽然好,还是嫌失却时令之气。
注解:
三月:辰月,火虽渐旺但不如盛夏(巳午月),故化火失令。
失令:指化气后的五行不得时令之气,力量不足。
原文:
天资虽好,究属性刚。
如求政治之虚荣,必失迎合之效力。
译文:
天资虽然好,终究性情刚强。
如果追求政治上的虚荣,必定失去迎合(时势)的效力。
注解:
属性刚:化火后性情刚强,不适合需要迎合的政治领域。
政治之虚荣:指政治上的表面荣耀,因性情刚而难以获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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