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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四则二(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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遁三则化:命理中的遁干化气之说,通过遁干来判断化气情况。

复阳子:命理先贤,提出相关化气理论。

原文:

今月干见戊,与癸联合,以五虎法遁之。

癸戊遁甲寅,遁三即丙辰。

丙属火,故癸戊化火。

译文:

现在月干出现戊,与癸相合,用五虎遁法来推算。

癸戊遁得甲寅,遁三位就是丙辰。

丙属火,所以癸戊化火。

注解:

五虎法遁:命理中推算化气的方法,通过遁干来确定化气的五行。

癸戊化火:癸水与戊土合化火,化气后以火为用。

原文:

既化为火,即当弃正五行之水,而专论化气五行之火矣。

译文:

既然化化为火,就应当舍弃正五行的水,而专门论述化气五行的火。

注解:

化气五行:指合化后的五行,此处化火,故以火为论。

弃正五行之水:化气后,原五行的水不再作为主要分析对象,以化气后的火为主。

原文:

惜化火于三月,不及盛夏之当道。

格局虽佳,犹嫌失令。

译文:

可惜化火在三月,不如盛夏时火势当权。

格局虽然好,还是嫌失却时令之气。

注解:

三月:辰月,火虽渐旺但不如盛夏(巳午月),故化火失令。

失令:指化气后的五行不得时令之气,力量不足。

原文:

天资虽好,究属性刚。

如求政治之虚荣,必失迎合之效力。

译文:

天资虽然好,终究性情刚强。

如果追求政治上的虚荣,必定失去迎合(时势)的效力。

注解:

属性刚:化火后性情刚强,不适合需要迎合的政治领域。

政治之虚荣:指政治上的表面荣耀,因性情刚而难以获得。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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