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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四则二(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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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时应当更加相信我的话没有错误。

注解:

仆:古人谦称,此处指推命者。

不谬:没有错误,准确。

原文:

五十八岁交丑运,静观自得。

妻克,迟续偕。

子晚,一二实。

译文:

五十八岁进入丑运,冷静观察自有所得。

妻子被克,晚些续娶能偕老。

子女晚生,实际有一两个。

注解:

丑运:丑为土,对日主有克,但静观可自得。

妻克、子晚:命理中妻星被克,子女缘晚,故迟续偕、子晚生。

原文:

癸水春生,本不当令。

再逢戊土己土,及辰丑未之土,以克制之。

土多水涸,显而易知。

译文:

癸水生于春季,本来不得时令。

又遇到戊土、己土,以及辰、丑、未的土来克制它。

土多水干,显而易见。

注解:

当令:指五行得时令之气,春木旺水弱,故癸水不当令。

土多水涸:土克水过旺,水势干涸,命局失衡。

原文:

就正五行之理推测,取木克土、取金生水为用神,谁曰不宜。

译文:

按照正五行的道理推测,取用木来克土、取用金来生水作为用神,谁能说不合适。

注解:

正五行:指五行生克的基本原理。

用神:对命局有益的五行,此处木克土、金生水为用神。

原文:

然复阳子先生有「遁三则化」之说,不可不细为研究也。

译文:

然而复阳子先生有“遁三则化”

的说法,不可不仔细研究。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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