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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火三则一(第3页)
虽然有光辉,终究嫌不够盛大。
想要追求政治上的荣耀,难道不是行动和目的相反吗?
只有从事实际利益相关的事,放弃虚荣,才能让行动和沉静都恰当,指挥起来称心如意。
注解:
“台造”
是对对方命造的尊称。
“金盛火衰”
指八月(酉月)金当令,丁火处休囚之地。
“遁干有甲”
指亥地支中藏有甲木(命理中“遁干”
指地支藏干可推得)。
“南辕北辙”
比喻行动与目的相反。
“动静咸宜”
指行动和沉静都契合时宜。
此段结合命造的月份、干支组合,分析丁火“得木生却被金克”
的格局,推断适合从事实利、放弃虚荣的发展方向。
原文:
然欲求实利,须以田房产业之生利为本,而以经营商业之生利为末。
盖产业之生利虽微,而权操于己。
商业之生利虽大,而权操于人。
操权于己者,月计不足,岁计有余,终必至于富饶。
权操于人者,始虽获利甚优,终必失败到底。
孔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珊谓产业有余,始可经商。
果其经商,必须独立。
宁可务实求己,不可蹈空贪大。
若随波逐流,因人成事,非惟太阿倒持,且恐干戈玉帛。
我公明哲,以为何如。
译文:
然而想要追求实际利益,必须把田产房屋这类产业带来的收益作为根本,而把经营商业带来的收益作为次要的。
因为产业带来的收益虽然微薄,但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
商业带来的收益虽然多,但权力掌握在别人手中。
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按月计算好像不足,但按年计算就有剩余,最终必定能达到富足。
权力掌握在别人手中的,开始虽然获利很多,最终必定彻底失败。
孔子说:实行了(孝悌等)之后还有余力,就用来学习文化。
我认为产业有了剩余,才可以经商。
如果真的经商,必须独立经营。
宁可务实靠自己,不可追求空泛、贪求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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