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命理探源原文在线阅读 > 乙木四则五
乙木四则五(第2页)
注解:
因命局核心为化金,火会煅金伤本质,故忌火;土可生金、木可助乙(与庚合化),故从土从木为吉。
原文:
十四岁前,癸运丑运均乖。
译文:
十四岁之前,行癸运、丑运,都不顺利。
注解:
“癸运”
为行天干癸的大运,癸为水,水多不利化金。
“丑运”
为行地支丑的大运,丑为湿土,对化金助力不足,故“乖”
(不顺)。
原文:
十五岁交甲运、接寅运,潜修十载,鲍览五车。
捷径终南,慎勿误入。
译文:
十五岁开始行甲运,接着行寅运,(这阶段)潜心修养十年,广泛阅读(学识渊博)。
(对于)求官的便捷途径(如“终南捷径”
),千万不要误入。
注解:
“甲运”
“寅运”
中,甲、寅为木,可助日主乙木与庚金合化,故为有利运势。
“鲍览五车”
化用“学富五车”
,指学识丰富。
“终南捷径”
喻投机取巧的求仕之路,劝诫命主踏实为学。
原文:
二十五岁交乙运、接卯运,时机凑合,事业维新。
此诚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也。
译文:
二十五岁开始行乙运,接着行卯运,时机刚好契合,事业迎来革新。
这实在是没有刻意去做却做到了,没有刻意追求却得到了(的情况)。
注解:
“乙运”
“卯运”
中,乙为日主、卯为木,进一步助力乙庚合化,故时机有利,事业得新发展。
“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
体现运势顺遂、自然有成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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