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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木四则四(第6页)
既不以水泛木浮言,非惟不以缺火为憾,而反以缺火为喜也。
译文:
既然不按照正五行中木的情况来论,又哪里会有水多使木漂浮的说法呢?
既然不谈论水多使木漂浮这件事,非但不把缺少火当作遗憾,反而把缺少火当作可喜的事。
注解:
承接前文“乙庚化金”
的论断,说明命局核心转为金后,不再以木的“水泛”
为虑;且火会煅烧“成器之金”
,故缺火反为有利。
原文:
盖化金既成,犹金之已成器也。
若再经火煅,反伤本质。
不比顽钝之金,必需火炼也。
译文:
大概是因为合化金已经形成,就如同金属已经制成器具。
如果再经过火的煅烧,反而会损伤它的本质。
这和质地粗顽迟钝的金,必须用火来冶炼(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注解:
“化金既成”
指乙庚合化金的态势已形成;“成器”
喻命局中合化出的金已具“有用之形”
;“顽钝之金”
指未冶炼的粗劣金,需火炼才能成器,与“成器之金”
忌火煅的情况相反。
原文:
或曰:《三命通会》云: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
其次七月亦化。
今化金于冬至节后,岂得谓为化之成哉。
译文:
有人说:《三命通会》里讲:乙木与庚金合化金,不是在巳、酉、丑的月份就不能合化。
其次,在七月(申月,金旺之月)也能合化。
现在在冬至节之后合化金,难道能说合化成功了吗?
注解:
《三命通会》为命理经典,阐述五行合化规则;“巳酉丑”
为地支三合金局,巳、酉、丑月金气旺,利于乙庚合化;“冬至节后”
一般为子月(水旺木相),金气不旺,故有人质疑合化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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