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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男女合婚法一(第4页)
指核心、重要的方法,强调此二语在合婚中的关键地位。
原文:
然看夫星,不可泥正官七杀。
看子星,不可泥食神伤官。
译文:
然而看夫星,不可拘泥于正官、七杀。
看子星,不可拘泥于食神、伤官。
注解:
“正官、七杀”
为十神,传统女命以正官为夫星,七杀为偏夫。
“食神、伤官”
为十神,传统以其为子星。
此处强调不可机械认定,需灵活判断。
原文:
若有官无杀、有杀无官而日主平正者,固以官杀为夫星。
译文:
如果(女命八字中)有正官无七杀、有七杀无正官,且日主平和中正的,自然以正官、七杀为夫星。
注解:
“日主”
指八字中代表自身的天干(如日柱天干为甲,则甲为日主)。
“固”
此处为“自然、本来”
之意,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依传统方式定夫星。
原文:
官杀盛而日主衰弱者,又当以伤食为夫星。
译文:
正官、七杀强旺而日主衰弱的,又应当以伤官、食神为夫星。
注解:
“盛”
指力量强旺,“衰弱”
指力量薄弱。
日主弱而官杀强,需伤官食神克制官杀,故以此为夫星,体现动态平衡思想。
原文:
官杀缺如,或官杀衰而日主盛者,又当以财为夫星。
译文:
正官、七杀缺失,或者正官、七杀衰弱而日主强旺的,又应当以财星为夫星。
注解:
“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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