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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男女合婚法一(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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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核心、重要的方法,强调此二语在合婚中的关键地位。

原文:

然看夫星,不可泥正官七杀。

看子星,不可泥食神伤官。

译文:

然而看夫星,不可拘泥于正官、七杀。

看子星,不可拘泥于食神、伤官。

注解:

“正官、七杀”

为十神,传统女命以正官为夫星,七杀为偏夫。

“食神、伤官”

为十神,传统以其为子星。

此处强调不可机械认定,需灵活判断。

原文:

若有官无杀、有杀无官而日主平正者,固以官杀为夫星。

译文:

如果(女命八字中)有正官无七杀、有七杀无正官,且日主平和中正的,自然以正官、七杀为夫星。

注解:

“日主”

指八字中代表自身的天干(如日柱天干为甲,则甲为日主)。

“固”

此处为“自然、本来”

之意,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依传统方式定夫星。

原文:

官杀盛而日主衰弱者,又当以伤食为夫星。

译文:

正官、七杀强旺而日主衰弱的,又应当以伤官、食神为夫星。

注解:

“盛”

指力量强旺,“衰弱”

指力量薄弱。

日主弱而官杀强,需伤官食神克制官杀,故以此为夫星,体现动态平衡思想。

原文:

官杀缺如,或官杀衰而日主盛者,又当以财为夫星。

译文:

正官、七杀缺失,或者正官、七杀衰弱而日主强旺的,又应当以财星为夫星。

注解:

“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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