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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男女合婚法一(第5页)
指八字中没有该十神。
财星能生官杀,故官杀弱或缺时,以财星为夫星,体现五行流通逻辑。
原文:
若食神伤官不弱而日主有气者,固以食伤为子星。
译文:
如果食神、伤官不弱而日主有生气的,自然以食神、伤官为子星。
注解:
“有气”
指日主力量不弱,有生机。
此时食伤可直接作为子星,符合传统认知。
原文:
食伤盛而日主衰者,又当以枭印为子星。
译文:
食神、伤官强旺而日主衰弱的,又应当以枭神、印星为子星。
注解:
“枭印”
即偏印,枭神、印星能克制食伤,日主弱而食伤强时,需枭印平衡,故以此为子星。
原文:
食伤缺如或食伤衰者,又当以比劫为子星。
译文:
食神、伤官缺失或者食神、伤官衰弱的,又应当以比肩、劫财为子星。
注解:
比肩、劫财能助日主、生食神伤官,故食伤弱或缺时,以比劫为子星,体现间接生助的逻辑。
原文:
参伍错综,其法不一,岂可见伤官即云妨夫,见枭神即云克子耶。
译文:
(这些方法)相互交错、综合运用,方式并不单一,怎么能见到伤官就说会妨害丈夫,见到枭神就说会克制子女呢?
注解:
“参伍错综”
指多种方法相互参照、综合运用。
批判机械认定十神吉凶的做法,强调需结合整体八字分析。
原文:
至于中和之气,尤难辨别。
即能辨别矣,其义太狭,中选颇难。
译文:
至于中和之气,尤其难以辨别。
即使能辨别出来,它的含义也太狭隘,符合标准的(八字)很难选中。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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