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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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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译文:

有刑合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得财官。

与合禄相似,但合禄为合,刑合为刑。

若有庚申(冲寅)或戊己(透官杀),则非此格。

如丁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使命)。

行运忌填实(如刑巳见巳),不利金乡,余吉。

注解:

1.

成格条件:

癸日甲寅时

寅刑巳出财官

2.

破局条件:

见庚申(冲寅)

透戊己(官杀)

3.

案例解析:

十二节使命:癸卯(水)癸卯(水)甲寅(木)丁未(火),寅刑巳中丙戊

原文: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日得官,亦会禄之意也。

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是也。

若命中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

有丙丁戊己,则辛癸之官杀已透,而无待于遥,别有取用,非此格矣。

译文:

有遥合格者,巳丑本为同一局,丑多会巳,辛丑日得官(巳中丙戊)。

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

若有子(丑子合)或透丙丁戊己(官杀),则非此格。

注解:

1.

成格条件:

丑多会巳

辛丑日得巳中官

2.

破局条件:

见子(丑子合)

透丙丁戊己(官杀)

3.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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