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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8页)
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译文:
有刑合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得财官。
与合禄相似,但合禄为合,刑合为刑。
若有庚申(冲寅)或戊己(透官杀),则非此格。
如丁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使命)。
行运忌填实(如刑巳见巳),不利金乡,余吉。
注解:
1.
成格条件:
癸日甲寅时
寅刑巳出财官
2.
破局条件:
见庚申(冲寅)
透戊己(官杀)
3.
案例解析:
十二节使命:癸卯(水)癸卯(水)甲寅(木)丁未(火),寅刑巳中丙戊
原文: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日得官,亦会禄之意也。
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是也。
若命中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
有丙丁戊己,则辛癸之官杀已透,而无待于遥,别有取用,非此格矣。
译文:
有遥合格者,巳丑本为同一局,丑多会巳,辛丑日得官(巳中丙戊)。
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
若有子(丑子合)或透丙丁戊己(官杀),则非此格。
注解:
1.
成格条件:
丑多会巳
辛丑日得巳中官
2.
破局条件:
见子(丑子合)
透丙丁戊己(官杀)
3.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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