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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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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侍郎命比劫林立(甲木)、印居时(申金),非真从杀。

原书有误,姑存其旧。

注解:

1.

学术批判:

指出原书案例错误

强调从格需严格条件

2.

正确案例标准:

从财:无印比

从杀:无比印食伤

原文: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辰申月,方有此格。

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

若透丙丁,有巳午,则现存官杀,而无待于冲,非井栏之格矣。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也。

运喜财,不利填实,余皆吉矣。

译文:

有井栏格者,庚金生辰申月,以申子辰冲寅午戌。

若透丙丁、见巳午,则现存官杀,非井栏格。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

行运喜财,忌填实(如冲寅见寅),余吉。

注解:

1.

成格条件:

庚金生申月

申子辰冲寅午戌

2.

破局条件:

透丙丁(官杀)

见巳午(财官)

3.

案例解析:

郭命:庚申(金)庚申(金)庚辰(金)戊子(火),申子辰冲寅午戌

原文: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善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

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

有戊己,则现透官杀,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

如丁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使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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