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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7页)
李侍郎命比劫林立(甲木)、印居时(申金),非真从杀。
原书有误,姑存其旧。
注解:
1.
学术批判:
指出原书案例错误
强调从格需严格条件
2.
正确案例标准:
从财:无印比
从杀:无比印食伤
原文: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辰申月,方有此格。
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
若透丙丁,有巳午,则现存官杀,而无待于冲,非井栏之格矣。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也。
运喜财,不利填实,余皆吉矣。
译文:
有井栏格者,庚金生辰申月,以申子辰冲寅午戌。
若透丙丁、见巳午,则现存官杀,非井栏格。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
行运喜财,忌填实(如冲寅见寅),余吉。
注解:
1.
成格条件:
庚金生申月
申子辰冲寅午戌
2.
破局条件:
透丙丁(官杀)
见巳午(财官)
3.
案例解析:
郭命:庚申(金)庚申(金)庚辰(金)戊子(火),申子辰冲寅午戌
原文: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善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
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
有戊己,则现透官杀,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
如丁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使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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