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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论女命四(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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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按:女子结婚有两大目标:一曰:性欲之满足。

二曰:子女之产生。

性欲之满足,端赖于夫,故夫为官杀。

子女之产生,为我精华之外泄,故食伤乃子女也。

终身不嫁之女子,本无儿女,于是食伤乃主聪明才力,官杀仍主性欲之发挥。

虽无伴偶,性欲仍未灭也。

译文:

原按语:女子结婚有两大目标:一为满足性欲,二为生育子女。

性欲满足依赖丈夫,故夫星为官杀;子女产生源于自身精华外泄,故食伤为子女。

终身不嫁者本无子女,食伤转而主聪明才力,官杀仍主性欲。

虽无伴侣,性欲本能犹存。

注解:

1.

食伤为子:生理功能与命理符号的对应。

2.

聪明才力:食伤生财的延伸解释。

3.

性欲不灭:批判传统"

守贞"

观念的片面性。

原文:

不嫁之女,以官杀得用,为其成材之象征,与男命同。

至于财印所主者,亦与男命同。

是女命最宜研究之点,厥为食伤。

译文:

未婚女性以官杀得用为成材象征,与男命相同。

财印所主六亲亦与男命一致。

女命最需研究之处在于食伤。

注解:

1.

官杀得用:无论男女,官杀为事业成就象征。

2.

财印所主:财为父妻,印为母学业,性别差异弱化。

3.

最宜研究食伤:食伤兼具子女与才能双重属性。

原文:

原按:女命何以最宜研究食伤,其理有三。

食伤本为利己心之表现,其手段为合作,或竞争。

结党营私,既非女子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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