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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一屋不扫何以治天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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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门面修的豪华奢靡的。

一定是贪官。

这是必然的事情。

大门门槛是寻常条石,不高不低,王信带着众人进去。

迎面一堵影壁,绕过影壁后,映入眼帘的前院。

庭院不大,方方正正,地面铺着不甚规整的青石板,缝隙的杂草也清理了干净。

靠大门一侧是几间倒座房,也就是耳房。

“这一间可以用作门房,下人的歇脚处。”

曾直介绍道。

王信看了眼,房间不大,窗户不少,门常开着,可以看到大街。

“另一间当做杂房,那边搭个棚子,用来做马厩,还可以放轿子。”

曾直指了指墙角的空处,笑道:“反正我们那边,这些地方摆些大缸,平日里腌一些咸菜之类。”

王信内心了然。

这前院主要是干活的地方。

厨房,马厩等等,包括走廊里的一口井,旁边的小房子刚好是做厨房用。

不算自己手里八九百两银子,光每年的俸禄是二百四十两。

请一个厨子和两个长工,负责买菜做饭喂马杂活之类,再请两个粗使婆子,帮忙洗衣服扫地等,大概五六个人也就够了。

一般情况下,每年工钱二三十两银子绰绰有余,寻常也就十几两。

如雇佣一名长工,每年也不过二两多银子。

如果长工有老婆孩子。

那么长工吃住在主家,二两多银子,只能让老婆孩子不饿死,除非婆娘还有些活计在手里,一家三口才能吃饱。

买新衣裳之类的不要想了,能捡到主人家不要的衣裳,拿回去自己裁剪一番就不错了。

江南的行价要好一些。

不过无论南北,最怕遭受灾民冲击。

寻常的年份,卖身的如果年龄小些,不能干太多活的小丫头,多是三五两银子,大一些的丫头需要七八两,好看些的十几二十两。

被主家买下来后就成为贱籍,再也没有了只有。

要么赎身,要么主家主动出具“放良文书”

,并向官府申报方可脱籍。

卖身契分为死契和活契。

不过活契极少,而且到期后,基本没人能赎身的起。

因此没有灾情的时候,倒也还好。

长工虽然穷苦,只能填饱肚子,总算还有一处安身之处,非必要的情况下,没人会选择卖身。

卖身不是自个的事,而是世代都沦为贱籍。

寻常年间,大多只有太穷的人,又或者给别人造成了损失,如给主人家干活,结果给主人家造成了损失,自己又赔不起,那就只能拿儿女来抵。

到了灾情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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