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周冠华(第4页)
。
一个忧国忧民、为党的钢铁事业倾洒了全部心血的赤子一夜之间被打成“走资派”
,沦为“阶下囚”
。
中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决不违心说假话的他,由于拒不“认罪”
,仍被关在“牛棚”
里反省。
1972年,由于周总理再三催问,他才被“解放”
出来,被送往矿山“劳动锻炼”
并任负责人。
1973年,周冠华担任华钢党委书记。
那时,一些回到领导岗位的干部工作起来总是缩手缩脚心有余悸。
他却一如既往,不顾被“造反派”
打断三根肋骨的伤处还在隐隐作痛,依然目不旁落地挺着胸膛大步向前。
铆足了劲,一马当先地抓整顿、上水平,很快就从日本宝兰厂夺回丢掉的高炉世界冠军称号,公司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都超过历史最好水平,成为全国十大钢厂的排头兵。
但是当周冠华东渡日本考察治金工业后,深感他倾注全部心血的华钢,同世界先进水平差距太大,有一种远远被人甩在后面的耻辱感。
这种耻辱感猛烈地撞击着他的心灵,他感到压抑。
他强烈的认为资本主义能干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干?为此,他憋足了一股劲,日思夜想要大干一场。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军号角。
周冠华热血沸腾,意气风发,迅即投入到改革的浪潮中。
在周冠华的提议下,1979年初,华钢连续给京华市委、冶金部写报告,主动请求做改革试点。
当国务院批准华钢为全国第一批改革试点单位后,周冠华慷慨激昂地表示:“在改革的棋盘上,我们要做一个过河卒,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周冠华首先狠抓企业的内部管理,在生产系统定编制、定人员;在基建系统制订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在各级干部中制订办事细则;在工人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岗位责任制。
为强化管理,周冠华从责任、考核、奖惩的结合上,提出“三个百分之百”
,即“规章制度必须百分之百地执行;违规违纪必须百分之百地登记上报;违规违纪不管是否造成损失都要百分之百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
。
吃惯大锅饭的人们对“三个百分之百”
一片反对之声,有人甚至骂周冠华“缺德”
。
周冠华和总经理白银钰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然后把“三个百分之百”
提交职代会讨论,最后形成决议,在全公司贯彻执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这项制度终于得到广大职工干部的理解和拥护。
八十年代初,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全国钢铁实行严格限产,明令华钢减产36万吨。
但就在这一年,京华市要求华钢无论如何要上交2.7亿元。
按照减产幅度,华钢实际利润只能完成2.65亿元,一个钱不留,全部上交还差500万元。
这样,改革后从企业自留资金中提取的技术改造资金、职工奖励、福利资金都成了泡影。
华钢上下议论纷纷,周冠华却稳若泰山:“国家有困难,我们要为国分忧,2.7亿元我们包下来,完不成少发工资也要补齐!”
他向市委领导提出:“若是超额,多余部分全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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