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蹭饭经济学与笔名万人迷
我,李清风,终于悟到了大明官场的终极生存法则——蹭饭经济学!
早饭?好兄弟王石包了!
每天早上他都打包带给我。
至于午饭,我就把早饭一分为二,又省一顿饭钱,聪明如我!
虽然他家的伙食水平因嫂夫人孕期而略有下降,从“美味佳肴”
降级为“还能下咽”
,但比起老周那能照出人影的“清汤悟道水”
,已经是云泥之别。
至于晚饭……嘿嘿,我把目光投向了我的新晋投资人兼未来大佬——赵贞吉,赵大人!
理由充分且无法拒绝:他家眷不在京城,一个人吃饭多冷清啊!
作为下属兼投资伙伴,我有义务去陪吃陪喝,防止领导因孤独而影响判断力,进而导致我的投资血本无归!
看,逻辑闭环完美!
于是,我腆着脸,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傍晚,“顺路”
护送赵大人回府,并在他即将关门的一刹那,发出了灵魂拷问:“大人,您晚上就一个人用膳啊?”
赵贞吉何等聪明,我那点小心思他一眼看穿。
他瞥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又想来蹭饭?”
但他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侧身让开:“进来吧。
添副碗筷。”
欧耶!
蹭饭计划,通!
赵府的厨子手艺比老周强了八百条街,但说实话,比起王石亲自下厨还是差了点意思,更别提跟嫂夫人的神仙手艺比了。
但是!
重点是肉管够!
赵大佬似乎坚信“肉食者谋之”
的道理,饭桌上顿顿有硬菜。
跟着他混,我的脸肉眼可见地圆润了起来,终于摆脱了那种风一吹就倒的穷御史标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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