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悍匪周克华背着猎枪(第2页)
1986年3月,年仅16岁的周克华竟在街上公然调戏妇女,大胆上前动手触摸对方。
其行为之放肆,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
结果,他被处治安拘留14天。
释放之后,他自觉无颜回工地,只好重新回去挖沙。
这一挖就是好几年,艰苦的劳作使他练就了一身强健体魄,但身高却未见增长,成年后也只有一米六七。
他就这样一首干到1991年。
当时采沙行业逐渐被垄断,正规沙场成立,个体户要么被收编,要么被解散,周克华也因此失业。
之后他便终日游荡,独来独往,不与他人交往。
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终究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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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同年9月,他在沙坪坝井口半边街盯上一户人家,入室行窃。
户主名叫蒋云波,家中并不富裕,周克华翻找半天,只搜出120元钱和一百多斤粮票。
但重要的是,他在屋里发现一把猎枪,一见便爱不释手,当即带走。
此后一段时间,他未再犯案,至于是否仍有小偷小摸,则不得而知。
两年后的1993年,周克华告诉家人自己要去武汉打工挣钱,随即离开重庆。
谁知一到武汉,他竟背着那把猎枪走在街上,被巡逻民警查获。
警方要没收枪支,他顿时急了眼,坚决不肯交出——视若珍宝的枪怎能轻易让人?
但无证持枪本就违法,民警上前依法收缴。
周克华勃然大怒,竟朝天鸣枪示威,俨然一副拼命的架势。
从这一点也看得出,他对枪支何等痴迷。
当然,枪最终被警方合力夺下。
周克华拼命挣扎,挣脱后慌忙逃跑。
但他越想越气:偷来的枪怎能说没收就没收?第二天,他竟径首跑到派出所大吵大闹,要求还枪。
结果可想而知——办案民警一眼认出他:“正找你呢,自己送上门来了?”
当场将其逮捕。
最终,他因“妨碍公务罪”
被判处两年劳动教养,送至武汉市汉南劳教所改造,1995年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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