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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悍匪张显光
实际上,李丹也并不清楚张显光的真实行当。
除了买貂皮大衣外,张显光后来又陆续从老三张显辉处分得三十余万元,据他事后交代,自己从未主动多要,金额均由张显辉分配,前后共计西十多万元。
他带着钱和礼品,兴高采烈地回到灯塔市准备过年。
他将现金装入两个大盒子,藏进一只皮箱,郑重其事地告诉李丹:"
这箱子是别人托付的重要物品,没我的允许,谁也不准碰,更不准打开,明白吗?"
李丹应下后,他将皮箱藏匿于狗窝旁一口倒扣的水缸内,那地方平日根本无人留意。
春节期间,张显光与村民聚赌,不料输钱后竟耍赖不还。
几个脾气暴躁的村民险些动手:"
愿赌服输你不懂?还能赖账?"
手握巨款却连小赌债都要逃避,在为人处世方面,他远不及老二和老三,人品可见一斑。
再看老二张显明的情况。
张显明此前曾有过婚姻,并育有一子一女。
离婚后,他来到沈阳,在虎石台镇开办了一家武馆,表面上算是有了正当职业。
经营武馆使他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朋友,这群人平日里常聚在一起吃喝。
他们经常光顾一家冷面店,老板娘名叫朴春子,1965年出生,与张显光同岁,比张显明大两岁。
朴春子身材娇小,容貌秀丽,很符合张显明的审美。
张显明本人身材不高,瘦小精干,这种玲珑型的女子正适合他——毕竟他也驾驭不了那些高大丰满的女性。
2001年9月的一天晚上,一伙人到朴春子的饭店闹事。
张显明得知后勃然大怒,立即带领二十多人气势汹汹地赶往现场。
一推开门便厉声喝道:"
谁他妈在这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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