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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典故(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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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矢啖睛。”

李禹挠了挠后脑勺,吃屎的意思吗?听起来好像很重口味的样子。

当然,他没问出来,不然显得太粗鄙恶心了。

莹霓继续道:“三国演义第三回二章,夏侯惇大败高顺,追击途中,不幸被高顺手下埋伏用箭矢射中左眼,于是夏侯惇拔出箭矢,把眼珠子都扣了出来,以父精母血,不可弃也的说法,把眼珠喂进嘴里吃掉了。”

李禹想歪了,但这个故事确实也挺重口的。

他没看过这故事,三国这本名著他倒是知道,但没看过。

而夏侯惇给他最深的印象,就是太肉了,切不动。

“小莹不愧是高精分子。”

李禹发自肺腑道。

“是知识分子吧组长。”

“一个意思。”

和莹霓开着玩笑,李禹给自己倒了杯水。

这则故事倒是让李禹额外发散了一下思绪。

好像每个受害者死时,父母都是健全的。

不会凶手觉得他们是不孝之人,学哪吒那一套。

取眼还父,缝眼还母吧

关于案子无数种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想的出来,但最终答案只有一个。

李禹坐在位置上,打了几个哈欠,酒劲还没完全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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