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你们北京人是不是叫发小?”
周茉从座椅中间探过头来:“是不是?”
“不是发小。”
张晨星说:“认识而已。”
“认识而已他拉你胳膊?听说你结婚了那表情好像我娶了他媳妇儿。”
梁暮想起这个就生气,他一向讨厌不好好说话上来就跟女性拉扯的男人,说到这更生气,骂了一句:“看他那操行!”
“什么意思?”
周茉不懂这句脏话,问他。
“自己查!”
梁暮看了不说话的张晨星一眼,发动引擎,不再提这件事。
周茉在后面觉得遗憾,总以为梁暮该吃些惊天大醋,好好闹一闹,或者刨根问底一番,但他却一句多余的没说。
有意思。
回到书店,趁张晨星去杂货店的功夫,逮着梁暮问他:“就过去了?你没跟张晨星生气?”
“别人拉我媳妇我跟我媳妇生气?你脑子不好使还是我脑子不好使啊?”
“那你也不问清楚?”
“问什么?问张晨星跟那傻逼什么关系吗?不至于,张晨星是我老婆。
我不干让我老婆不高兴的事。”
梁暮哼了声:“就是这么拎得清!”
“你这反应让我觉得你不爱张晨星。”
“你偶像剧看多了吧?”
梁暮不太理解周茉的脑回路,指指外面:“天黑了,你不回家?”
“我不回。
晚上我要跟张晨星出去。”
“去哪?”
“你老婆没告诉你?”
周茉总算把刚刚那句脑子不好使还给梁暮了,顿感心情愉悦,哼着歌走了。
逗梁暮的,没准备晚上在张晨星家里混。
在杂货店门口碰到张晨星,对她说:“你老公真是个大傻子。”
张晨星点点头:“是。”
周茉觉得张晨星也傻,两个傻子碰到一起了。
总觉得这两个傻子之间欠缺那么一点激烈的东西,她说不清。
又或许这世上总有人是这样的,感情不浓烈、轻描淡写一样,但禁得起细水长流,或许梁暮和张晨星就是这样的。
周茉不一样,她喜欢“锋利”
的感情,她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人喜欢,要有很深刻的剐蹭感,最好在心口留下一道口子,时不时想起来还会觉得酸痛过瘾。
就今天这样的场合,换做是周茉,她会觉得男朋友为了她痛扁楚源一顿,那才过瘾。
可有时又会羡慕张晨星,拥有梁暮这样“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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