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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金五则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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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

三三

三三

三三

三三

乙甲

癸壬

辛庚

己戊

丑子

亥戌

酉申

未午

《道德经》云:天之道,其犹张弓也欤。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此数语固为修己治人之要道,而尤为谈命学者不可不研究也。

译文:

命造干支为戊寅、庚寅、丁巳、戊戌。

相关对应为酉、辛、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以及乙甲、癸壬、辛庚、己戊,丑子、亥戌、酉申、未午。

《道德经》言:“自然规律如张弓,高则抑、低则举,有余损之、不足补之。”

这话本是修己治人要道,尤需谈命学者研究。

注解:

引用《道德经》平衡思想,类比命理五行需平衡的原则。

原文:

谨推台造,庚金日主,生届小满节后,不及三秋当道,此不足也。

丁火透于月干,而又值赤帝司权之际,此有余也。

年支戌藏辛,月支巳藏庚,连同日主之庚,不过三金。

力量绵薄,屈而居下,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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