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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金五则一(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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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有化先论化,无化方取用。

《经》有明文:今庚与乙合,既化为金。

此即化金格也。

译文:

庚金与乙木相合化气为金,若只从正五行片面说金喜火炼、怕木侮,怎算精确?

“有化先论化,无化方取用”

是命理原则,今庚乙合化金,即化金格。

注解:

“庚与乙合,化气为金”

形成化金格。

“有化先论化,无化方取用”

为命理核心原则,化气格优先按化气后五行分析。

原文:

既名化金,即当弃正五行之生克,而遵化气五行之成规。

辨其真假,察其忌宜。

判其荣枯,决其得失,始合先贤论命之旨。

若夫化金于十月,其为不及三秋纯真,固已彰明较着。

再见丙字特立,尤犯化水盗金之忌。

欲求身华名振,岂可得哉。

译文:

既为化金格,当弃正五行生克,遵化气规则,辨真假、察宜忌、判荣枯。

化金在十月(冬月),不如秋季纯粹;又见丙火单独存在,犯化水盗金之忌,难求荣华名声。

注解:

“化金格弃正五行生克”

指按化气后金的五行分析。

“三秋纯真”

指秋季金旺,化金格更纯粹。

“丙字特立,化水盗金”

指丙火易化水,盗泄化金后的金气,不利格局。

原文:

所幸甲字明透于天干,暗中引己,有化土生金之能力。

椿庭虽背,萱室向荣。

家计虽贫,雁行济美。

又幸壬藏亥内,化木为财。

人心热而志趣宏,为守优而自立富。

再能不辞劳瘁、东奔西驰,利益丰盈,尤胜守株待兔多矣。

译文:

幸好甲木明透天干,暗中引己土化土生金;父亲虽逝(椿庭背),母亲兴盛(萱室向荣),家境虽贫,兄弟成才(雁行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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