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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火四则二(第7页)
丙辰
戊戌
丙戌
未
乙
命
安
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
五五
五五
五五
五五
丙乙
甲癸
壬辛
庚己
午巳
辰卯
寅丑
子亥
二丙二戊,并列天干。
就表面观之,乃两干不杂格。
殊不知秋火力衰,不胜季土之盗泄。
戊土双排,不以喜言,反作忌论。
所幸日支之辰,中藏乙木,命宫之未,上遁乙木,借木制土,即所以益火之气。
译文:
命造干支为戊子、丙辰、戊戌、丙戌。
命宫等对应为未、乙、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五五、五五、五五、五五,以及丙乙、甲癸、壬辛、庚己,午巳、辰卯、寅丑、子亥。
两个丙火、两个戊土,并列在天干上。
从表面上看,是两干不杂的格局。
却不知道秋季火的力量衰弱,经受不住季土的盗泄。
戊土有两个,不能当作可喜的情况,反而要作为忌神来论断。
所幸日支辰中藏有乙木,命宫未上有乙木透出,借助木来克制土,也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增益火的气势。
注解:
“两干不杂格”
指天干仅两种五行且不混杂的格局。
“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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