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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火四则一(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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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墨云”

“时雨”

喻水,说明壬水、亥水对过旺丙火的润泽作用,使亢阳之态得以调和,是“宜”

的关键因素。

原文:

然四柱之中,火计有五,仅恃一壬一亥之水,而欲收既济之功,遂成名之愿,究不可得。

译文:

然而在四柱之中,火总计有五处(助力),只依靠一位壬水、一个亥水,却想要达成阴阳平衡(既济)的功效,实现成就名声的愿望,终究是做不到的。

注解:

“四柱”

指八字的年、月、日、时柱。

“既济”

为易学术语,象征阴阳平衡。

丙火助力多而水助力少,仅靠壬、亥水难以实现阴阳平衡与成名诉求,为后文取“金能生水”

的用神做衔接。

原文:

惟有取戌藏辛金,借助水气,使水有生扶,而不易消灼,此即子平金能生水之义。

译文:

只有取用戌土中藏的辛金,借助金能生水的道理,让水有生扶的力量,而不容易被(旺火)消熔灼烧,这就是子平术中金能生水的含义。

注解:

“戌藏辛金”

指戌土中藏有辛金天干。

“子平”

即子平术,为传统命理学术语。

依据“金能生水”

的五行原理,取戌中辛金可辅助水势,避免水被旺火过度消耗,是选取用神(辛金)的核心逻辑。

原文:

夫辛金乃丙火之正财也,取财为用神,此即经营致富之佳兆。

译文:

那辛金是丙火的正财,选取财星作为用神,这就是经营谋划能够致富的好征兆。

注解:

“正财”

为命理“十神”

之一,代表正当财物等。

以正财辛金为用神,体现通过经营获取财富的命理指向,预示“经营致富”

的可能。

原文:

但一生得法之地点当在西北,若欲于东南等区有所建设,势必傍水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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