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四则一(第4页)
大运逢火:指行丙丁运(天干属火)或辰巳运(地支藏火),此时能增强命局中火局的力量,助力用神发挥作用,改善运势。
原文:
若早年所行金运,金能生水,转使水来克火,与用神反对,是以艰苦备尝。
及至中行土运,土去克水,使水不能克火,与用神之火较为有情,是以益多损少。
译文:
像早年行属金的运势,金能生助水(五行中金生水),反而让水势更旺去克制火,这与用神(火局)相悖,所以(早年)饱尝艰辛。
等到中年行属土的运势,土能克制水(五行中土克水),让水无法克制火,这与用神火局较为相合,所以(中年)益处多、损失少。
注解:
五行生克:金生水、土克水、水克火,是命理学中核心的五行作用关系,直接影响命局与运势的平衡,此处通过生克关系解释不同大运的吉凶。
有情:命理学中形容运势与用神相互助益、契合,能增强用神力量,带来有利影响。
原文:
晚行火运,直接与用神之火同气相求,身名亨泰,事业维新,端基于此矣。
此论初中晚运途喜忌之大纲。
至于酉运、申运、未运、午运中,克者、破者、刑者、冲者亦间有之,兹不细赘。
译文:
晚年行属火的运势,与用神火局直接同属一类五行(火),相互吸引助益,自身与名声都顺利通达,事业革新发展,根基就建立在这上面了。
这是关于早年、中年、晚年运势吉凶喜好与忌讳的大致纲要。
至于酉运、申运、未运、午运中,偶尔会出现五行相克、破坏、相刑、相冲的情况,这里就不详细赘述了。
注解:
同气相求:指五行属性相同的元素相互助益,此处火运与用神火局同属火,能极大增强用神力量,带来好运。
刑冲克破:命理学中地支间的不良作用关系,如刑(相互妨害)、冲(相互冲击)、克(相互克制)、破(相互破坏),会导致运势波动,此处因非核心内容,故不展开。
原文:
若论印临妻位主妻伤,二氏或可偕老。
官藏杀没主子迟,多育亦不尽美。
然得一枝挺秀,亦可晚景娱欢。
以上谨叙已往,下篇再判将来。
译文:
至于说到“印星”
落在代表妻子的位置(日支),预示妻子可能遭遇伤病;若娶再婚女子(二氏),或许能相伴到老。
“正官”
隐藏、“七杀”
不显,预示子女出生较晚,即便多生育,也未必都圆满。
但如果能有一个出色的子女(一枝挺秀),晚年也能享受欢乐。
以上仅简要叙述过往(运势与情况),下一部分再推断未来(的运势)。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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