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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4页)
1.
成格条件:
四柱无财官
地支相同字多(≥3支)
2.
案例解析:
戊午全→冲子财
午火多→冲子官
3.
行运禁忌:
填实所冲之支
原文: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
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
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则触戊之怒,而不为戊朝。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
喜土金运,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译文:
有朝阳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
丙戊同禄于巳,取引汲之意。
需天干无木火方为真格:有火则无需朝,有木则触怒戊。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张知县命)。
行运喜土金,水木平,忌火。
注解:
1.
成格条件:
辛日戊透(戊朝丙)
天干无木火
2.
案例解析:
戊辰(土)辛酉(金)辛酉(金)戊子(土),戊朝丙(巳中丙)
3.
行运喜忌:
喜土金(助戊)
忌火(填实丙)
原文: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
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
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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