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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4页)

目录

1.

成格条件:

四柱无财官

地支相同字多(≥3支)

2.

案例解析:

戊午全→冲子财

午火多→冲子官

3.

行运禁忌:

填实所冲之支

原文: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

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

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则触戊之怒,而不为戊朝。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

喜土金运,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译文:

有朝阳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

丙戊同禄于巳,取引汲之意。

需天干无木火方为真格:有火则无需朝,有木则触怒戊。

如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张知县命)。

行运喜土金,水木平,忌火。

注解:

1.

成格条件:

辛日戊透(戊朝丙)

天干无木火

2.

案例解析:

戊辰(土)辛酉(金)辛酉(金)戊子(土),戊朝丙(巳中丙)

3.

行运喜忌:

喜土金(助戊)

忌火(填实丙)

原文: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

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

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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