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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格一(第2页)
日干与方局五行一致(如甲日得木局)
月令为成格五行(如春月)
2.
喜忌原则:
喜:印露、比劫
忌:官杀
3.
案例解析:
-
吴相公命:癸亥(水)乙卯(木)乙未(木)壬午(火),木旺得水生
原文: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
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杀。
译文:
有从化格者,需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地支三合或三会。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且生春月方为大贵;亥未月次之。
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
行运喜化神(木)及印绶(水)、财伤(火土),忌官杀(金)。
注解:
1.
从化格条件:
化神得时(如木格春月)
地支方局全
2.
层次差异:
春月方局→大贵
亥未月局→次贵
3.
案例解析:
甲戌(火)丁卯(火)壬寅(金)甲辰(火),丁壬化木得寅卯辰方
原文:
按:《元理赋》云: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
得化得从,显达功名之士。
原注云:不通月气,时无所归,不从不化也。
若通月气,时有所归,则以从化论。
又云:先论从化,后论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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