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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神成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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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陈素庵曰:道有时乎取奇,一行独秀。

理更妙于用耦,二气双清。

或水或金,占四柱之各半。

或木或火,判两类而相停。

相生必欲平分,无取稍多稍寡。

相克务须均敌,切忌偏重偏轻。

如用水金,彼火土岂能夹杂。

倘取水木,则火金不可交争。

格既如斯而取,运亦仿此而行。

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禄厚。

中途混乱,恐职夺而家倾。

故此格最难全美,而看法贵在至精。

若生而复生,乃是资生之妙。

倘克而遇化,亦为和合之情。

或谓理仅两神,似嫌狭小。

不知格分十种,尽费推评。

译文:

陈素庵说:命理之道有时取奇,如某一行独旺成格;更妙在取偶,如二气双清成局。

或水金各占四柱一半,或木火两类力量相停。

相生格局需平分力量,不可多寡失衡;相克格局务须势均力敌,切忌偏重偏轻。

例如水金成格,不可夹杂火土;若取水木成格,则火金不可交争。

格局如此取用,行运亦需遵循。

一路清纯无杂,必能位高禄厚;中途五行混乱,恐遭职夺家倾。

因此两行成格最难全美,看法贵在至精。

若相生叠加,乃资生妙境;若相克得化,亦为和合之情。

有人认为两行格局过于狭小,不知命理格局多达十种,皆需精心推评。

注解:

1.

两行成格分类:

相生格:水金、木火等相生两行各占一半。

相克格:金木、水火等相克两行力量均衡。

2.

成格条件:

力量均衡:相生不可过旺,相克不可失衡。

清纯无杂:如金水格忌火土夹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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