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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儿命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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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受胎中”

指孕期行为对胎儿体质的损害,“饮食无节”

等为具体养育误区,将命理分析与生活实践结合,说明客观因素对命局的实际作用。

原文:

尚有积恶之家,而无余庆,虽小儿之命清奇纯粹,亦有难养者。

译文:

还有积累恶行的家族,因没有余庆庇护,即便小儿命格清奇纯粹,也会面临难养的情况。

注解:

引入“积恶之家无余庆”

的伦理观念,将命理与家族因果关联。

强调命局虽佳但受家族业力影响仍可能夭折,体现传统命理中“道德—命运”

的对应关系,突破单纯以命局论吉凶的局限。

原文:

又有关于坟墓阴阳之忌,迁改损坏,以致夭亡。

译文:

另外,若坟墓的阴阳方位触犯禁忌,或遭迁改损坏,也会导致小儿夭折。

注解:

将祖坟风水纳入命理影响因素,“坟墓阴阳之忌”

指风水方位、形制等禁忌。

体现传统“天人感应”

思想中地理环境对后代命局的作用,反映命理与风水理论的融合。

原文:

故小儿之命,不易看也。

译文:

所以说,小儿的命局不容易推断。

注解:

总结前文家族气数、先天胎气、后天养护、风水禁忌等多重影响因素,指出小儿命局需综合多维因素分析,而非仅看命局本身,强调命理推断的复杂性。

原文:

除此数端之外,然后论命,必须四柱和平、不偏不枯、无冲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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