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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论女命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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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命理原则。

2.

损之泄之:食伤财星耗泄旺神,体现"

强者抑之"

的平衡观。

3.

刑冲去忌:通过刑冲破坏忌神组合,如冲合伤官救官。

4.

凶反为吉:化忌为用的高级命理技巧,如伤官制官为贵。

原文:

又有局无夫星而夫贵者,局无子星而子多者,此必暗生暗会。

有夫星透露而夫贱者,有子星显明而子少者,此必暗损暗破。

若夫多、无夫,子多、无子,则不克不化之故也。

译文:

亦有命局无夫星而丈夫显贵,无子星而子女众多者,此因暗生暗合之故。

若夫星透出而丈夫低贱,子星明现而子女稀少者,此因暗损暗破之故。

至于夫多无夫、子多无子,乃五行不克不化所致。

注解:

1.

暗生暗会:地支藏干或三合六合等暗合关系。

2.

暗损暗破:地支刑冲或天干盖头等暗中破坏。

3.

不克不化:五行生克关系不明显,导致信息模糊。

4.

子多无子:如伤官叠见反无子,体现“物极必反”

原文:

至于富贵贫贱、吉凶寿夭,亦有诸格推之。

但中有刚健威武之局,及暗冲暗合、用刃用马之类,女命不宜耳。

若分别或贞或邪,或顺或戾,须看日主及所用格局。

纯静者为贞,刚强为戾。

亦只就五行取断,勿泥旧书妄造神煞可也。

译文:

至于富贵贫贱、吉凶寿夭,可依传统格局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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