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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论女命三(第2页)
的命理原则。
2.
损之泄之:食伤财星耗泄旺神,体现"
强者抑之"
的平衡观。
3.
刑冲去忌:通过刑冲破坏忌神组合,如冲合伤官救官。
4.
凶反为吉:化忌为用的高级命理技巧,如伤官制官为贵。
原文:
又有局无夫星而夫贵者,局无子星而子多者,此必暗生暗会。
有夫星透露而夫贱者,有子星显明而子少者,此必暗损暗破。
若夫多、无夫,子多、无子,则不克不化之故也。
译文:
亦有命局无夫星而丈夫显贵,无子星而子女众多者,此因暗生暗合之故。
若夫星透出而丈夫低贱,子星明现而子女稀少者,此因暗损暗破之故。
至于夫多无夫、子多无子,乃五行不克不化所致。
注解:
1.
暗生暗会:地支藏干或三合六合等暗合关系。
2.
暗损暗破:地支刑冲或天干盖头等暗中破坏。
3.
不克不化:五行生克关系不明显,导致信息模糊。
4.
子多无子:如伤官叠见反无子,体现“物极必反”
。
原文:
至于富贵贫贱、吉凶寿夭,亦有诸格推之。
但中有刚健威武之局,及暗冲暗合、用刃用马之类,女命不宜耳。
若分别或贞或邪,或顺或戾,须看日主及所用格局。
纯静者为贞,刚强为戾。
亦只就五行取断,勿泥旧书妄造神煞可也。
译文:
至于富贵贫贱、吉凶寿夭,可依传统格局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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