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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干生克定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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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我比者”

(与日干同类的十神)?

例如日干为甲乙木,遇到甲木或乙木,即为同类。

但同类之中有亲疏之别,故分为“比肩”

“劫财”

(又称“败财”

)。

比肩:甲见甲(阳木见阳木)、乙见乙(阴木见阴木),二者同属一五行且阴阳相同,既同声相应(同类相和),又同气相求(能量共振),是最亲近的同类,故称“比肩”

劫财:甲见乙(阳木见阴木)、乙见甲(阴木见阳木),虽同属木但阴阳相异,只能声应(形式上同类),无法气求(本质能量不同),是较疏远的同类,故称“劫财”

或“败财”

古语云“众人抬柴火焰高,独力难支事难成”

,因此命局中贵有同类相助(劫财、败财),但更贵有“比肩”

这种亲密的助力(因比肩助力更直接稳定)。

其他天干的“比”

类关系,均依此理推断。

二、何为“我生者”

(日干所生的十神)?

例如日干为甲乙木,遇到丙丁火,即为“我生”

但“我生”

之中有直接与间接之分,故分为“食神”

“伤官”

食神:甲(阳木)生丙(阳火)、乙(阴木)生丁(阴火),同性相生,一气贯通,天然流畅,是直接的生扶关系,故称“食神”

伤官:甲(阳木)生丁(阴火)、乙(阴木)生丙(阳火),异性相生,需调和阴阳才能相生,带有勉强或间接的意味,故称“伤官”

古人说“人贵自食其力”

,人需聚精会神做事,才能获得报酬(如“我生”

为创造价值),先贤定名“我生者为食神、伤官”

,正是取“通过自身努力产出”

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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