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法办案理论知识标兵大比武比赛拿到第二名怎么说呢 > 第四章案例分析

第四章案例分析(第4页)

目录

,而不是“麦绿素片”

、“富硒酵母片”

,也就是说,这两款产品属于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产品。

张先生表示,之所以选择该品牌正是因为看中该公司形象代言人是某人气女演员,该女演员在张先生印象里形象一直非常好,才导致自己的误信。

问:张先生可以要求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例&bp;8

答:张先生可以要求代言人或经营者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bp;45&bp;条明确规定:&bp;“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bp;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bp;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bp;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bp;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bp;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bp;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bp;责任。”

张先生购买的保健品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bp;在广告宣传中声称系酵母片和麦绿素片,但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bp;的商品为糖果(压片糖果),经营者该行为或构成虚假宣传。

某人气女演员为该产品做形象代言人,在经营者上述行为确为虚假宣

传的情况下,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代言人或经营&bp;者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bp;9:张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宣称具有“显著美&bp;白效果”

的护肤品。

使用一段时间后,她发现产品并无宣传的效果,且导致皮肤过敏。

张女士查看商品页面,发现该护肤品的宣传语依然存在。

问:1.张女士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主张&bp;哪些权利?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为什么?

3.张女士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bp;9

答:1.张女士可以主张知情权、选择权和求偿权。

2.是的,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因为其提供了虚假的&bp;商品信息,误导了消费者。

3.张女士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同时可以&bp;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必要时提起诉讼。

案例&bp;10:李先生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

他联系商家要求维修,但商家以“人为损坏”

为由拒绝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要求李先生支付高额维修费。

问:1.李先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主张哪些权利?

2.商家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李先生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bp;10

答:1.李先生可以主张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

2.商家的行为不合法,因为其未能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侵&bp;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3.李先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履行维修义务或&bp;更换新品;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