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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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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妹妹披了件蓑衣,牵着她离开了那个不能称之为家的家。

尽管雨把我们浇得又湿又冷,我仍感谢那场冷雨。

若非是它,我和妹妹当夜就会被拉走,成了青楼里的两个小倌,早晚都要迎来送往。

还是若非是它,我们就不会在村边的破庙遇上一队避雨的镖师,身幼体轻的我们钻进镖货里,躲过了父亲和要债人的追拿…

冷,是我七岁时人生留给我的最深体悟,也成了伴我终生的姓氏。

在下一个城镇时,趁镖师歇晌的当儿,我们钻了出来,沿街乞讨或拣人剩羹的日子于焉开始。

我七岁,雀儿五岁,两个面黄肌瘦的女娃能讨来什么呢?但我是姐姐,我必须把妹子养活,是明讨也好,暗偷也好,甚至打比我更弱的人手中抢食也好,为了活下去,我可以做任何事,任何事!

在如此的颠沛流离中,也过去了一年。

这日,我还是让妹妹呆在我们常落脚的城隍庙里,自己到外面觅食。

今儿个运气好,出门不久就碰上了一家老来得子的财主施粥施饼。

我怀里揣着两块热饼,脚不沾地的跑回庙里,急着让雀儿吃上一口久违的热食。

谁知,迎进眼来的,竟是那副场景:我年幼的妹子,被一个大汉压在地上……

我扑上去,骂他踢他咬他抓他,被他一只胳膊就给甩了出去,着落处,脑袋离一块尖厉的石头仅有半毫之距,但他仍在欺负雀儿!

那到那,我眼前仅余一片血色,举起那块石头,尖厉叫着,将它砸上了那个畜生的后脑,一下不够,两下也不可以,我不停的砸,不停的打,那个脑袋在我眼前四分五梨,再成了一堆腐烂的血泥……还是不够,不够,不够!

直到,我用光了身上最后一丝力气,再也握不住那块石头……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杀人。

“你要不要跟我走?”一个从头到尾都在一旁负手观看的男人问。

“跟你走,能吃饱饭么?”这个时候,就算当真是青楼妓院,我也要去了。

虽然娘说那里是吃人的魔窟,但外面也是啊,与其饿着被吞,我宁愿是饱足以后再被人分食。

“非但能吃饱饭,还能养活你的妹子,有钱治她的病。

因我回来的早,雀儿并没有真正失贞,但她被那个畜生,还有……我,先后的惊吓,此时神志失消,缩在角落里连我也不能接近,的确需要医治。

“行,你先让我和妹妹吃一顿好的,我就跟你走。

吃了一顿从出娘胎也没有吃过的饱饭,又抓了一付收惊的药让妹妹喝下,那个男人告诉我,跟他走,是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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