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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替罪羊的黄粱美梦
肖振国感觉自己的人生从未如此畅快过。
口袋里揣着沉甸甸的钞票,走起路来都带着风。
以前在街上遇到他,人人都躲着走的街坊邻居,现在看到他都得客客气气地喊一声国哥。
这种感觉比抽烟喝酒还要让人上头。
他跟着那个叫黑哥的男人,倒卖了几次从纺织厂偷出来的布料。
事情比他想象的要简单得多。
他只需要利用自己对县城犄角旮旯的熟悉,把那些布料偷偷卖给黑市上胆大的小商贩。
钱就哗啦啦地流进了他的口袋。
第一次拿到那厚厚的一沓钱时,他的手都在抖。
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钱。
他拿着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县城里最高档的国营饭店,点了一桌子最贵的菜。
红烧肉、大盘鸡、糖醋鱼。
他一个人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
周围食客投来的异样目光在他看来都是羡慕和嫉妒。
吃完饭他又去了百货大楼。
他给自己买了一身的的确良衬衫和一条喇叭裤,脚上换了一双锃亮的皮鞋。
对着镜子,他看着焕然一新的自己咧着嘴笑了。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肖振国回到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进门就把剩下的一沓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
“妈,爸,拿去花!”
他的语气充满了施舍。
刘玉梅和肖父看到桌上那堆钱眼睛都直了。
“儿啊,你这是从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刘玉梅的声音都在发抖。
“发财了!”
肖振国得意地翘起二郎腿,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大前门香烟给自己点上。
“我跟你们说,你们儿子现在出息了,做上大生意了!”
“以后咱们家再也不用看那个死丫头的脸色了!”
“她不是能耐吗?不是瞧不起我们吗?等我娶了城里副厂长的千金,看她还敢不敢在我面前横!”
肖振国说得唾沫横飞。
刘玉梅两口子听得一愣一愣,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
“是,我儿子最有出息了!”
刘玉梅连忙给他倒水。
“那个死丫头就是个白眼狼,养不熟的东西!
咱们以后再也不认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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