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七 公元前169年-前155年(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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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二月甲寅日:汉文帝下诏说:“我亲自率领天下百姓耕种,收获粮食用于祭祀;皇后亲自采桑养蚕,制作祭祀时穿的礼服。
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礼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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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秦朝时设有秘祝官,一旦出现灾祸或祥瑞,就把过错推给下面的人。
这年夏天,汉文帝下诏说:“我听说,按照天道,灾祸因怨恨而生,福气从德行而来,百官的过错,应该由我来承担。
现在秘祝官把过错转嫁给下面的人,来彰显我的不德,我很不认同,废除这个官职。”
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按律要受肉刑,朝廷下诏把他逮捕押解到长安。
他的小女儿缇萦上书说:“我父亲做官,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
如今他犯法要受肉刑,我伤心的是人死了不能复生,受了肉刑身体残缺不能复原,以后就算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
我愿意被官府收为奴婢,来为父亲赎罪,让他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和她所表达的意思,这年五月,下诏说:“《诗经》里说:‘和乐平易的君子,好比百姓的父母。
’现在有人犯了过错,还没来得及教育就施加刑罚,有的人想改过自新,却没有途径,我非常同情他们!
肉刑残忍到砍断肢体、在肌肤上刻字,让人终身残疾,这刑罚太痛苦了,是不道德的做法!
这哪里是做百姓父母的君主应有的心意呢!
废除肉刑,用别的刑罚替代它;并且根据罪犯罪行的轻重量刑,只要他们不逃跑,服刑一定年限后就可以免罪。
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法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上奏拟定新的法律条文:“原来应当判处髡刑(剃光头发)的,改为服城旦、舂的劳役(男犯筑城,女犯舂米);原来应当判处黥刑(脸上刺字)的,改为先剃光头发,再戴上刑具,然后服城旦、舂的劳役;原来应当判处劓刑(割鼻)的,改为笞打三百下;原来应当判处斩左脚的,改为笞打五百下;原来应当判处斩右脚,以及杀人后先自首的,还有官吏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官府财物等罪行,已经判决又犯应处以笞刑的,都处以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
罪犯判决为城旦、舂劳役的,各自根据服刑年限,满期后免罪。”
汉文帝批示:“可以。”
当时,汉文帝自身注重修养,为政宽厚、沉静,而将相都是汉初的功臣,文化水平不高,但为人质朴。
他们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议论政事时力求宽厚,以谈论别人的过失为耻。
这种风气影响到全国,互相告发的不良习俗改变了。
官吏安于自己的职位,百姓乐于从事自己的产业,粮食储备逐年增加,人口渐渐增多。
社会风气淳朴厚道,法网宽松,对犯罪有疑问的,从轻发落,所以刑罚大量减少,全国一年判决的案件只有四百起,出现了刑罚搁置不用的风气。
六月,汉文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
现在百姓辛勤劳作还要缴纳租税,这与把农业视为根本却又和其他末业没有区别,对于鼓励百姓从事农业的办法还不完善。
废除征收田租的法令。”
汉文帝十四年(乙亥
年,公元前
16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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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匈奴老上单于率领十四万骑兵入侵朝那、萧关,杀死北地都尉孙卬,掳掠了很多百姓和牲畜;接着又打到彭阳,派一支奇兵攻入并烧毁了回中宫,侦察骑兵一直到了雍县的甘泉宫。
汉文帝任命中尉周舍、郎中令张武为将军,调发战车一千辆、骑兵十万人驻扎在长安附近,防备匈奴入侵;又任命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甯侯魏遬为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分别屯兵在上郡、北地、陇西三郡。
汉文帝亲自去慰劳军队,整饬军队,申明教令,赏赐官兵,还想亲自出征匈奴。
大臣们纷纷劝谏,汉文帝不听;皇太后坚决阻止,汉文帝才作罢。
于是任命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董赤、内史栾布都为将军,出兵攻打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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