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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罗重文意见(第2页)
“赵鹏,”
陈朝阳思索片刻再次开口,声音异常平静,“给华北局和通和地委拟一份补充报告。
赵鹏立刻屏住呼吸,准备记录。
“标题:《关于对许大伟、刘文斌问题处理中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及恳请》。”
“内容要点:”
“一、关于周小娥同志安置:尊重其个人强烈意愿,已无偿划拨城郊向阳坡地三分(附地契图),妇联协助搭建并规划建房,确保其生存根基。
此系落实妇女解放、保障基本人权之具体体现。
该同志拒收任何补偿,其志可悯,其行可彰。”
“二、关于许大伟处置中保留住房之考量(重申并补充):”
“1功过分离原则:许在抗战时期(已经提拔为营长,有负伤记录),确有血战之功。
其罪当惩,其功不当抹煞。
彻底剥夺其战后仅存之基本生活保障住房,恐寒前线将士之心,悖离‘功过分明’之组织原则。
“2人道主义立场:其原配陈翠兰母子,乃无辜受害者,亦是战争创伤承受者。
许遣返原籍,无异于二次流离。
允其居昌平(房归其母子),既是对受害母子之基本安置,亦彰显新政仁恕。”
“3许本人留昌(另行安置监督居住),便于组织管控改造,以观后效。”
“三、关于‘典型’之恳请:许、刘二案,性质、情节、根源各异。
许属恶意欺瞒、道德沦丧,刘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失当、思想根源未肃清。
建议分类剖析,精准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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