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不过当他知道自己这样时,刚开始他还是觉得不习惯的。
但他一个人在外,从来也没有个说心里话的人,即使在家的时候,他也一般不和父母说自己心里的想法。
他一个人的想法就那么单单纯纯的,倒也顾不上考虑其他,就那么一头陷进去自己的情绪里面去了。
后来他想,那人肯定是发觉自己的想法,然后接近自己,追求自己,再然后就在一起了。
若说真的多喜欢,大概也不至于吧,要不然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地就和别人结婚了。
他想,虚伪的感情肯定是敌不过现实的,但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迷恋和享受虚伪的感情带来的疼痛,沉醉在其中自以为是的美好,不肯否定,也不敢否定。
即使他自己,也是宁愿相信那段时间是美好的,只不过没有敌过现实而已。
两个男人之间,也就没什么其他顾虑,很快两个人变便住到了一起。
那男人是个律师,平常就很忙,经常晚上九、十点才下班,那时候刚好是蛋糕店打烊的时候那人便会接他一起回家。
有时候,那人得加班到两三点,回去时他早就睡着了。
但那个时候,那人倒很亢奋,沾着水汽的身体,每次都要把他折腾醒,弄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虽然很累,但深夜从睡梦中醒来,迷糊中两人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让他很兴奋,也很喜欢。
有人说,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会记忆的,而性3快3感3更是最大的本能,最容易被潜意识记住而忘不了的东西。
当快3感来袭时,如果某种东西印象最深、记忆频率最大,人便容易产生恋物癖。
最夸张的莫过是古代社会,所有男人都迷恋的那双小脚罢了。
什么走路的姿态都是空话,只不过那双小脚代表了整个社会的性象征和符号,谈之便兴奋。
张旻大概也差不多,他迷恋上那个男人即使很累,但还是会对着他发3情,在他身上发3泄的那种感觉,也迷上了深夜自身陷入快3感不能自拔的那种感觉。
到后来,要离开他时,他只觉得那比戒掉毒瘾还可怕,还痛苦。
他想,迷恋上一个人的身体,迷上这个人的身体给自己带来的性3快3感,这种瘾症,大概也能和毒瘾媲美了,这可是深入本能的瘾症。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这种事情很奇妙,像他那样看起来冷冷淡淡、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想不到床3上却是那种放3纵沉迷的姿态。
他知道,那个人也是迷恋死了他这种看着冷淡实际上床上热情得要死的性格。
不过,迷恋死了又怎样,还不是和别人结婚了。
人就是这么一种软弱的动物,为了适应社会,不被排斥、歧视,阉割掉自己的性3快3感,大概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
毕竟,愿意或不愿意,被阉割掉的东西总是不少的。
他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七年,那时那个人已经33岁了,家里逼得太紧,两个人之间也早已陷入了平淡。
那种平淡,让他们天真地以为,就算离开了对方,大概也会过得好,也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对方,忍受家人和社会不断地逼迫。
要分开的时候,他们又像找到了当初的那种感觉一般,二十四小时都恨不得黏在一起,那男人也恨不得死在他身上才好。
不过,这些都像是虚幻的烟火一样,改变不了两人的决定,只是增添一点让人沉迷的氛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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