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页)
最普通的白衫黑裤,那样的清爽干净。
而她从墙头滚落一身狼狈,收了他的手帕便直接按到伤口上,也不道声谢便匆匆走了。
易仲棠给她的家教是自尊自信,但却放任她任性地成长。
于是自尊成了自大,自信成了傲慢。
这样的自以为是、唯我独尊的性格,让她日后吃足了苦头。
但是现在,她恰恰是以这样骄横的姿态强硬地挤占进他的世界,并迫不及待地烙下自己独特的印记。
哪能这么容易?
他一手梏着她的腰一手却扣在她脑后,极认真地说道:“素素,你可要想好。
如果修不够学分,你一辈子都别想从我这里毕业。”
太年轻就是有这样的坏处,只顾着眼前哪会想到以后。
以后是多遥远的事?抱着心愿得偿的兴奋,她环着他的颈咯咯笑,“不毕业更好,你得养我一辈子。”
非常不幸,一语成谶。
☆、第九章
崔格格是易素的闺中冤家。
崔大中和易仲棠的交情并没有如他们所愿的传承给他们的独生女儿,这两个同年出生的女孩几乎是在襁褓里便看对方不顺眼了。
打小一碰面就横挑鼻子竖挑眼,冷嘲热讽明枪暗箭只是家常便饭。
同上一所小学,明里暗里打了多少次架她们自己都不记得了。
直到后来崔大中举家迁去外省做矿产生意,两家的来往才少了些。
不过今年崔家又举家搬了回来,据说是崔太太不喜欢当地民风彪悍,环境又鱼龙混杂于是劝动丈夫重返故地。
崔大中虽然舍不得这暴利生意,但妻子说得也有道理。
于是便激流勇退,带着大笔资金杀回老家。
崔大中的旧屋闲置多年,这次回来的首要事便是置业。
易仲棠动用关系,以极优惠的价格为老友在易家附近的一个社区里置了新居。
新迁的宅子必定要办一场迁居宴,请亲朋好友来热闹热闹。
易仲棠自然得携妻女出席。
当年他新娶不久崔家便迁走,崔太太与许晓安并不熟稔。
但以后两家来往走动得多,两位女主人势必要打好关系。
“素素,你和格格也好几年不见了。”
崔大中一直觉得同龄的女孩子都会是至交好友,总有说不完的话,“她房间在三楼,阳光充足露台又大,晨起做那什么加最好。”
易素心里是极不屑的:这么喜欢瑜珈,不如送她一杯恒河水,喝完下世投胎当印度人好了。
可想归想,面上功夫还得做足。
父母们你来我往地回忆,只记得她们小时候交好的二三事,将她们打架时你揪下我一把头发我赏你一脸红叉的恶斗忘得一干二净。
孩子仇嘛,怎么会记一世?
崔格格在崔家也是称王称霸的,她的主卧更是占去了整层三分之二的面积,这得归功于她那超大的衣帽间。
易素虽然也爱打扮,但绝没有崔格格那样旺盛的购物欲。
打小就热爱名牌热衷潮流,喜欢奢侈与限量,是富二代花钱如流水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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